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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07  截至日期:2017-05-02  所在地区:江苏/淮安市  浏览次数:270

核心提示:1、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一企一管压力输送工程已经淮盐管投资复【201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

1、淮安盐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一企一管压力输送工程已经淮盐管投资复【2016】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进入招标阶段。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一企一管压力输送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内;
(3)工程规模: 本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管道铺设(含防腐保温)、管墩、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及设备间、污水收集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 合格 ;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以及企业2014年-2016年(近三年)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须具备《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须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提供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8)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情况为②或③条其中一条,其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承诺书附件。))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投标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压力管道工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①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三项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投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
(10)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即可);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要求)。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复核的权利,如经核实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已入围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6、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4月7日至2017年4月28日登陆招投标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
(CA证书办理点:1、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2、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四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7年 4月7日至2017年4月28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0517-876119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7-80528102  
传真:0517-805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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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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