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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07  截至日期:2017-04-12  所在地区:四川/南充市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综【2017】11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SNYJBB201711301

一、本项目经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综【2017】113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SNYJBB201711301。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仪陇县立山镇代冠石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仪陇县立山镇代冠石村
实施时间:2017年4月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安置点道路、挡土墙、市政管网、检查井、化粪池、排水沟工程。一个比选合同段。
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仪陇县立山镇代冠石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比选申请人参加随机抽选时应现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证件(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及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市政类,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件以及安全考核B证;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或省住建厅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截图);③拟派往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压证施工、持证上岗,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④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⑤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交仪陇县立山镇代冠石村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工程”,在报名截止前,在抽取现场直接将银行回单原件递交至比选人;⑥现场工程量以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为准。⑦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还需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一旦递交,装订方式将无法更改),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⑧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在比选当日开标截止前凭公司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身份证签到。⑨比选人将通过互联网和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对比选申请人现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仔细核对,比选申请人因提供虚假资料(包括隐瞒)一经查实,比选人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中选人中选后两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视为放弃,可重新组织抽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4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4月12日14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 
  账 号:2315 0025 2910 0037 93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施工1 报价方式:E.固定价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84.95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4       备注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4月12日14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三室(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3号)公开举行从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仪陇县立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仪陇县立山镇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817-7688007
传 真:0817-7688007


              2017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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