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0 截至日期:2017-04-19 所在地区:广东/湛江市 浏览次数:276
核心提示:根据雷发改【2016】120号要求,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对雷州市工业一路道路(工业大道至东四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
根据雷发改【2016】120号要求,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对雷州市工业一路道路(工业大道至东四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雷州市工业一路道路(工业大道至东四路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银元升 联系电话:137291982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128267411
三、项目概况:雷州市工业一路道路(工业大道至东四路段)工程,工程北起工业大道,南至东四路,全长416.5米。1、主车道宽30米,双向机动车道4车道,双向非机动车道2车道;2、道路等级为城市次主干路,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3、铺设人行道、渠化绿岛、树坑、灯座等;4、埋设内径1米雨水管道825米,内径1米污水管806米,检查井等。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雷州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及项目服务期: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完成雷州市工业一路道路(工业大道至东四路段)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891.767962万元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4月13日至 2017 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注: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十一、报名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39(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二、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在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好企业IC卡。
十三、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下载,不用装订);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四、拟参加投标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7年4月8日— 4月9日14:00至16:00携带踏勘现场登记表(详见附件格式)及其要求的相应原件到招标代理(联系人吴工,电话:13128267411)驻踏勘地点处登记确认(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将不予登记)。登记确认后,自行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车辆及其它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已参加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过时不候。报名时,项目负责人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招标代理确认的踏勘现场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异议受理电话:0759-8853008
地 址:雷州市广朝南路9号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