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0 截至日期:2017-04-20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364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100G1706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期工程”已经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
项目编号:SG0100G17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期工程”已经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投入。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树木移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期工程(第一批)2017年树木移植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区内;
2.3移植规模: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中相关道路的树木移植(详细移植规模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合同估算价:约30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5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05月19日,总工期15日历天,以及施工完成后的养护期。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共计七个标段,投标单位只允许对以下七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
第一标段:南直路(长江路至南直路172号)。
第二标段:长江路(南直路至铁道线)。
第三标段:化工路(大炼油至热电厂)、南直路(珠江路至南直路172号)。
第四标段:长江路(化工路至东化工路)。
第五标段:南直路(东直路至太平法院)、泰山路(先锋路至辽河路)、化工路(大炼油至先锋路)、龙凤路(化工路至东化工路)。
第六标段:化工路(哈东路至先锋路)南段。
第七标段:化工路(哈东路至先锋路)北段、哈东路(东化工路至跨线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2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最近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0—12月,2017年1—3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查询社保证明时的视频刻录光盘)。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除项目经理外,应至少包括园林专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生产考核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同时项目管理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6年10—12月,2017年1—3月,证明材料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3项城市园林工程类似规模业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项城市园林工程类似规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备案的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为准,同时还须提供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材料缺一不可,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时间,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备案合同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参加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经理,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四楼投标登记区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登记表格(登记处领取);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需提供哈尔滨市清欠办开具的相关证明);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10)拟派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身份证、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其中安全员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11)业绩证明材料;
(12)社保证明材料;
(13)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871539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2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本工程投标承诺等请在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网站下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人: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联系人:宁泽霖
电 话:0451-82362805-8082/8013
传 真:0451-8236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