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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1  截至日期:2017-05-11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516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金山区2017年东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采购编号:jsfscg17-60051、17-198933、项目主要内容: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金山区2017年东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采购编号:jsfscg17-60051、17-19893       

3、项目主要内容:

一标段:本项目总投资10938万元,本项目共涉及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金山工业区2个镇8个行政村,共2929户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组合型工艺处理站27座,新建模块化农村污水MBR处理工艺处理站1座;开槽埋设污水DN160HDPE管9577米、DN200HDPE管46748米、DN300HDPE管25596米、DN315PE管732米;敷设岸坡埋管DN200PE管1537米、DN315PE管65米;敷设倒虹管DN200PE管1418米、DN315PE管610米等。

 二标段:本项目总投资10938万元,本项目共涉及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3个镇6个行政村,共2135户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组合型工艺处理站12座,新建模块化农村污水MBR处理工艺处理站1座;开槽埋设污水DN160HDPE管5475米、DN200HDPE管26142米、DN300HDPE管10934米、DN315PE管240米;敷设岸坡埋管DN200PE管1343米;敷设倒虹管DN200PE管1372米、DN315PE管180米等。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在开标之前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6、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国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否则拒绝接受投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建筑建材业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须加盖各投标成员公章)

4、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注:

1)投标人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意向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和责任。

3)网上报名完成即可提交验证资料。逾期不来现场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应当投标。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开标后的15天内(不包括开标当天)到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逾期作无正当理由处理。

5)根据金府办发(2014)4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金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投标人一年度内累计三次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投标的企业,取消其两年内金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6)沪建管【2014】968号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监管的通知”相关规定。

四、开标时间;

一标段: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至投标截止。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标段:

1、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10:30至投标截止。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1日上午10:30至投标截止。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六、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邮编:201599

联系人:倪雄超

电话:13774491755

传真:021-67225188

Email: 13774491755@126.com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秀州街658号

联系人:周海英

电话:379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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