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2 截至日期:2017-05-09 所在地区:河南/三门峡市 浏览次数:302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东明鸡厂提水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东明鸡厂提水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东明鸡厂提水工程;
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100号;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东明鸡厂提水工程、东坪村安全饮水水源补充工程;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建设地点:卢氏县东明镇东坪村;
6、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4 月 11 日至 2017 年4月 1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⑥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连续3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00元)
5.2 单位名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0940 1001 1000 00011
5.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9 日 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钱占锋
电 话:13639848233
地 址:卢氏县东明镇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军
电 话:18697322255 0398-2118368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