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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2  截至日期:2017-04-19  所在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浏览次数:255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获第十四师批准(师土整组办发【2016】12号),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建设资金为 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第十四师批准(师土整组办发【2016】12号),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建设资金为 上级拨款,目前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 
三、工程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设计 
四、招标内容:47团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的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主要包括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工程。具体内容有:防护林灌溉工程:新增防护林灌溉面积61.2公顷,共铺设林带灌溉PVC地埋管道101.90千米。田间道路工程:新建7米宽田间道1条,长4.75千米;新建6米宽生产路9条,长21.77千米。农田防护工程:种植20.4万株,新增防护林种植面积61.2公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备【设计】水利工程设计或农林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必须是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投标企业均需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备案登记。 
2、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9日23:30时(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9日23:30时(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购买成功后将项目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其他: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或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3846768@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47团 
联 系 人:温仲军     
联系电话:133997932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区景苑小区2号楼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18509920328   邮箱:53846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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