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鲁山县人民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钢厂路-将相河)一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鲁山县人民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鲁山县人民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钢厂路-将相河)一标段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鲁山县人民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钢厂路-将相河)施工项目已由县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首次招标公告已于2014年3月24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天问工程咨询网》上发布,由于一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路中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钢厂路-将相河)
(2)、政府采购编号:LZC2014-Ag019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建设地点:鲁山县
(5)、工期: 4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
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工程概况:
人民路位于鲁山县城区中部,本项目西起钢厂路,东至将相河,全长1656.243米,一标段:K0+000-K0+460,主要工作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详见图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由企业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须能证明发布公告之日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5)、需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质挂靠;
备注:开具检察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结果注意事项: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五、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2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于2014年 5 月 30 日至2014年 6 月6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注: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六、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
于2014年 6 月 9 日~2014年 6 月 13 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天问工程咨询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鲁山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燕 先 生
电 话: 138375706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仲 先 生
电 话:0375-4883788 18037593737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北20号工行火车站支行8楼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