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规划路石泉路铜川路新建工程通信管道及管道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规划路石泉路铜川路新建工程通信管道及管道内通信光电缆搬迁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工程总承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资质(通信与广电专业);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规划路石泉路铜川路新建工程通信管道及管道内通信光电缆搬迁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11-66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z946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规划路(石泉路-规划北石路)道路建设的石泉路、规划口的通信管道进行搬迁(包含电信管道及信息管道),并将通信管道内通信线缆进行搬迁(本次通信搬迁为一次性搬迁到位)。本标段工程费用:628万元。
5、交付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B区613室
6、交付日期:2017-05-25
7、采购预算金额:628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28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1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8 17:00:00截止,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上传均需原件扫描件。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5-1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
2、开标地点: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开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仪式。 3)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为已上传之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报名:网上接受报名审核的时间是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8日( 9:00-17:00)逾期报名概不受理; 2、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8日( 9:00-17: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瞿溪路801号505。招标文件1000元/份,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B区613室
邮编: 200333
联系人: 徐亚钰
电话: 52564588
传真: 52564588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瞿溪路801号505室
邮编: 200023
联系人: 沈丽春
电话: 63353221-817
传真: 6335322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