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7 截至日期:2017-05-05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307
核心提示:根据花发改基【2014】15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
根据花发改基【2014】15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现对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工程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699282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高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永富路
四、项目概况:永富路(天贵路-莲山路)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西起规划天贵北路,东至规划莲山路,全长约2.34公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为市政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2.394km,道路宽为30m,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两座雨水箱涵,尺寸为2.0m×1.8m、3.0m×1.8m,总长为888m;新建雨水管道d300-d1350,总长约为3175m;污水管道管径为d500、d800,总长约为2477m,均为单侧布置,均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给水管道d100-d400,总长约为3024m,均采用球墨铸铁管。本工程包含三座电缆隧道,总长约为2090m。新建10KV电力管沟,全长为1917m。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配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0291万元。
3、招标控制价为: 189019596.69元(其中给水工程控制价为3117352.07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技术组负责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4月15日0时0分至2017年5月4日23时59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5月5日9时0分,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0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5月5日10时0分,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1时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9时30分至2017年5月10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注:(1)单独招标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可对工程业绩设置一个指标要求,或设置多个指标要求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等方面,有关造价、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三分之二。对于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资质等级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或通过技术、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07776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紫薇苑东门交通局。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事项: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