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7 截至日期:2017-05-02 所在地区:贵州/安顺市 浏览次数:24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宁县2013-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灌溉[2017]1号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2013-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灌溉[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镇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龙镇片区:新建灌溉渠道4条,总长8.29km,新建便民路桥6处。本寨乡片区:新建灌溉渠道6条,总长6.45km,新建取水堰工程1处,新增引水流量0.15m3/s,新建渡槽5座,便民路桥8处。革利乡片区:新建泵站一座,400m3集水池一座,500m3高位水池一座,取水设施一处,安装提水管2207m,安装输配水管网5171m。项目实施后,将新增灌溉面积1000亩,改善灌溉面积2965亩。
2.2、建设地点:镇宁县江龙镇、本寨乡、革利乡境内 ;
2.3、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施工辅企。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4个月;
2.6、项目总投资:507.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企业须是在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发布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中登记的企业,并提交有效的档案记录公告页并盖单位章。否则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 4 月 14 日09:00时至2017年 4 月 24 日17:00时止,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2 日09:30时止,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地 址:镇宁县
联 系 人:郑站长
电 话:139857378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E座13楼3号
联 系 人:丁爱兵
电 话:13985463432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