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4-28 所在地区:宁夏/石嘴山市 浏览次数:25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姚伏镇团庄村1500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石嘴山市水务局以石水发【2017】68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姚伏镇团庄村1500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已由石嘴山市水务局以石水发【2017】68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和县政配套。招标人为平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团庄村
2.2工程概况:1、水源工程:新打机井7眼,配套潜水泵7台,配套离心泵7台。水池7座,加药加肥池7座。新建管理房3座,总建筑面积42.87平方米,配套变压器3台。配套其他金属及电气设备。2、田间工程:项目区铺设UPVC干管2.87公里,管径125毫米,压力等级0.63兆帕;UPVC分干管7.73公里,管径110毫米,压力等级0.63兆帕;UPVC支管143.24公里,管径50、32毫米,压力等级0.8~1.25兆帕;UPVC竖管26.54公里,管径25毫米,压力等级1.6兆帕;铺设喷头20418个。3、管道建筑物工程:配套各类阀井28座,干管穿沟道保护35处,取水农口7座。
2.3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B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石嘴山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 投标文件中所有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不能是已经中标在建和未完工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中的投入人员,否则按废标处理并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后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相关证件,全部押在建设单位有专人管理,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经项目法人代表批准后方可退回。(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报名方式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08:00-18:00时,登录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报名联系方式须留手机号,以便及时接受系统通知,通知号码统一使用:0952-2816561。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固定电话:0951-6891120,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办理,固定电话:0952-2688747 。 )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通过CA锁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马玉萍
电 话 : 0952-6017698
地 址:石嘴山平罗县
招标代理: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佳玉
电 话:0952-6294991 18795060195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与庆祥街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