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4-28 所在地区:宁夏/中卫市 浏览次数:34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卫发改发【2016】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水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热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卫发改发【2016】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水暖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宁县城;
2.2工程规模:敷设供热管网;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暗标)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规定,本工程谢绝特级企业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5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本单位CA认证锁登录资源交易网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提供无高利贷借贷行为承诺书(承诺书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样本)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
4.2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予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登录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955-8597701。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0955-7067693。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4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收据,开标现场携带进账单。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宁县水暖公司
地 址:中宁县城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 话:0955-502161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7号楼207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951-8598094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