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5-18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浏览次数:24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大道提升工程及雨水管道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大道提升工程及雨水管道改造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3-14;
2.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 【2017】067号;
2.3 代理机构编号:YHZB-2017065;
2.4 项目名称: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龙山大道提升工程及雨水管道改造项目;
2.5 项目地点:新安县石寺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 项目规模:龙山大道提升工程,人行道铺设彩砖长度共计3000米,将原有彩砖拆除;路缘石高出路面20厘米,条石与人行道步砖平齐;龙山大道雨水管道改造,管道总长度3000米,检查井间距40米,污水井平均深度1.8米;
2.8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9 资金来源:石寺镇人民政府自有资金;
2.10 预算金额:约448.7533万元人民币;
2.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3质量保修期: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 年4月17日至 2017 年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
(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一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用提供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并提交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5时1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杨涛、钟晶晶。
8.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要求,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石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981555
地 址:新安县石寺镇石寺村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9916939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