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5-08 所在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8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屏边县玉屏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已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为 屏发改发[2017]32号 ,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玉屏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已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为 屏发改发[2017]32号 ,资金来源 浦发行扶贫基金贷款 。招标人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屏边县玉屏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
2.2 建设地点:红河州屏边县玉屏镇
2.3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
2.5项目概况:工程总共敷设输水管31.544㎞;新建和改造一体化水厂26座;新建和改造水池17座,水池容积610m3;新建慢滤池4座,设消毒机30套,光伏泵站一座,敷设配水管网69.06㎞。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工期: 30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2.9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的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6属云南省省外的企业需提交进入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
3.7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承担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8管材生产企业授权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钢管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净水设备还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等。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4 月 18 日至2017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8)外省企业还需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9)管材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 4 月 18 日至2017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马站长
联系电话:13887387616
招标代理: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5912599717 1591227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