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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5-10  所在地区:河北/保定市  浏览次数:24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区防汛改造工程已由涿州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涿发改投资[2017]15号,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防汛改造工程已由涿州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涿发改投资[2017]15号,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市区防汛改造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 涿州市
建筑规模:管道清淤117千米,泵站清淤9座,修复检查井、污水井等40座,篦子60个,恢复排水管网600延米。
项目总投资:99.95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365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内容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22条有关规定、营业执照有关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埠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冀建筑业企业备案通过资料且在有效期内。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09:00:00 至2017年4月24日17:00:00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10日9 时00分,地点为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涿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涿州市东兴南街
邮政编码:072750
联系电话:0312-3967790
联 系 人:邢学兵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政编码:071000
联系电话:(0312)6679696/15175223053
传真:(0312)5075325
联系人:张聪聪/邓博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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