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5-08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97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华侨城项目已由北部新区管委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315490E47110039094批准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华侨城项目已由北部新区管委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315490E471100390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50% 、银行贷款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重庆华侨城项目(地产一期多层B21-1/05地块11#—24#楼、B22-1/05地块64#—132#楼)一标段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重庆两江新区礼嘉组团B标准分区B21-5/05及B22-1/05地块
2.2 工程规模: 一标段:重庆华侨城地产一期多层B21-1/05地块11#—24#楼及地产一期多层B22-1/05地块64#—68#、78#—96#楼,建筑面积共计约94802.95平米,总造价约2.8亿。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施工期间招标人所增加的内容等包含的所有建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平基土石方、基础、主体、钢结构工程等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电梯、弱电、建筑智能化、消防、金属门窗等但不限于以上工程)、环境景观、综合管网、内外装饰工程(含初装修、室内精装修、外装工程)以及本项目配套设施工程(含市政配套)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内容:整个工程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配合结算审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为 4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市外监理企业的投标按“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执行。原分支机构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 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201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1个,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实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4月1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15号8栋9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 系 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18202339015 电 话:023-6629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