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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4-26  所在地区:青海/西宁市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QHHF-GC-201700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汉东回族乡人民政府综合业务用房拆迁重置建设项目已由湟中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

招标编号:QHHF-GC-20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东回族乡人民政府综合业务用房拆迁重置建设项目已由湟中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湟发改字{2017}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东回族乡人民政府,现委托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

  (2)招标内容:项目占地6797平方米(10.2亩),主要建设1576平方米办公及业务用房1栋,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管网、供电线路、采暖管网、道路地坪、绿化、围墙等总图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2个同等规模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承建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项目管理人员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效的相关证件。

7)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报名时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到场持有效的证件(原件)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一份,并胶装成册(复印件留存)。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东回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巴先生

联系电话:0971-2269568

代理机构: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开发区昆仑东路金桥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香格里拉公寓1单元18楼东户

联 系 人: 拜先生

联系电话: 0971-52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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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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