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8 截至日期:2017-05-10 所在地区:内蒙古/赤峰市 浏览次数:272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MYZB2017-11(施工)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赤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已经赤峰市国家税务
项目编号:MYZB2017-11(施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赤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已经赤峰市国家税务局以赤国税函(2017)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赤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赤峰市松山区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综合办公用房西侧银河宾馆
工程概况: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招标内容:拆除、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监控及机房安装等工程
工 期: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计划投资:约4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 2017年4月22日(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和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1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贰级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提交企业所在地或松山区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五. 资格复核:
1、报名合格后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安全员还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进行投标资格复核。
2、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 2017年4月22日(周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
3、复核地点: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本工程报名的同时需要押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待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 2017年4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10日9时00分,地点:赤峰市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赤峰市新城临潢大街水榭花都B区东南角
联系人:赵永革 联系电话:155476222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万达广场甲A写字楼1006室
联系人:任艳宏 联系电话:0476-835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