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19 截至日期:2017-04-28 所在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浏览次数:368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中云台山北片区排洪系统完善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
一、 招标条件 中云台山北片区排洪系统完善工程已经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云台山北片区新建排洪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中云台山
2.工程规模: 新建污水管网线1800米,新建及改建排洪沟19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3207071703210202-BD-001
标段名称:中云台山北片区新建排洪沟工程
招标范围:新建排洪沟2010米
工期: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中云台山北片区新建排洪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7071703210202-BD-001
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云台山北片区新建排洪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开委复【2017】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云台山北片区新建排洪沟工程
2.工程标段编号:3207071703210202-BD-001
3.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4.工程地点:中云台山
5.招标范围:新建排洪沟施工
6.工程规模:新建排洪沟2010米。
7.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计划2017年5月10日开工,2017年8月7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合同估算价:约280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9.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5〕16号。
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9.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9.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9.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本工程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按抽取方式确定。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整,投标人付费成功后取得投标资格
六、其它相关要求:
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一正五副书面投标文件)。
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周 工 0518-85868193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18360702913 黄桂松 15896100880
广联达软件 连云港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43号
联 系 人:张丛月
电 话: 0518-80218991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2005、2006室
联 系 人:王相杰
电 话: 0518-85836277
传 真: 0518-8583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