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文峪鸡厂提水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文峪鸡厂提水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文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文峪鸡厂提水工程
2.2项目编号:DCZX-HN-2017-257
2.3工程概况:修建2400m³地下式集水池一座;修建提水泵站1座,泵内设置两台300QJ240-225潜水电泵;修建16㎡管理房一座;修建16㎡消毒间一座;铺设D273x8.0㎜提水钢管850m,安装HY-CL-300型的次氯酸钠发生器杀菌设备1套,石英砂过滤罐(240m³/h)1套,配套4个DN25CARX复合式排气阀、4个DN250伸缩节、4座小阀门井、1座大阀门井及10个C25混凝土镇墩;修建2000m³矩形高位蓄水池2座;铺设de125mmPE100(1.0Mpa)给水一干管330.0m,de225㎜PE100(1.0Mpa)给水二干管570.0m.de225㎜PE100(1.0Mpa)给水二干管500.0m.一号蓄水池与二号蓄水池之间用D273x8mm无缝钢管连接,长度为230m;给水管线配套DN100(1.0Mpa)伸缩碟阀2个,DN200(1.0Mpa)伸缩蝶阀6个,DN25CARX复合式排气阀5个,小阀井13个。
2.5建设地点:卢氏县文峪乡鸡厂
2.6计划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三标段: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一标段:水源工程 二标段:管线工程 三标段:蓄水池工程
(注: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 年4月2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 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在建工程(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⑩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⑪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 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贰万元整( ¥20000.00元)
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三标段:贰万元整( ¥20000.00元)
2、形式:转帐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以下账户(即到账日期)。
收款单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401001100000011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5月19日上午10时 00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文峪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王 丽
电 话:1593686378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莫姣
电 话:0398-71811155 13523982682
电子信箱:10589699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