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凤台县城河东片区给水工程(输水管道)施工项目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发改投资[2015]21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台县城河东片区给水工程(输水管道)施工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发改投资[2015]216号
3、招 标 人:凤台兴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台经济开发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凤台县城河东片区给水工程(输水管道)施工项目,输水管道
管长约5800米,管径DN600,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取水头部钢筋混凝土1座(含围
堰及降水);DN1000自流管壁厚18cm,2根总长254米;基坑支护工程为取水泵房基
坑支护(含降水),位于凤台县淮河东岸富民路以南,船厂路以北,凤寿路以西。
3、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估算价约1500万元(具体见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5、工程招标范围:取水头部工程、输水管道工程、DN1000自流管工程、基坑支护工
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含图纸答疑)。注:图纸上吸水井、取
水泵房工程、围墙、门卫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目前无在建工程(
出具投标承诺,若弄虚造假,取消中标资格),提供在投标人2016年10月1日以来(
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未缴纳社保
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①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
准)承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自来水厂或自来水厂管网的施工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书原件。
③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④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签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书为准。
⑤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在2013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建单项合
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自来水厂或自来水厂管网的施工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书原件。
③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④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能反映为该项目经理的业绩。
⑤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签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书为准。
⑥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2017年 4月 19 日至2017年 4 月 25 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投标人自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
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600元,费用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
构,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0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注:本工程所需一点智慧光盘,由各投标人自行购买、刻录。
报名前,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所列明的各项内容。投标人若因不符合资格要求
导致资格后审未通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5月 10 日下午
15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一楼开标大厅(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台兴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凤台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负责人:李克四
联系人:赵广伟
电 话:1351642196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大连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徽商总部广场B座
项目负责人:纪新铭
联系人:纪新铭、苏圆圆
电话:13955452933、1525608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