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21 截至日期:2017-04-27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58
核心提示:工程名称:楚雄市吕合镇集镇供水工程(原水输水段)招标人名称:楚雄市吕合镇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工程报建编号:报建[2017]第号招标类
工程名称:楚雄市吕合镇集镇供水工程(原水输水段)
招标人名称:楚雄市吕合镇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程报建编号:报建[2017]第 号
招标类型:施工
招标规模:新建原水输水管道3946米;提升泵房至水厂配水井管线长度为224米,采用DN250焊接钢管;水库取水口至泵房集水井管线长为3722米,采用DN300塑料复合管,投资382.946005万元
招标情况说明:已办理完有关手续,具备招标条件,可以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地 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岳光美
联系电话:15608788809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在投标申请人单位,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在合格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3.省外施工企业要求: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即入滇信息登记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证件: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含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原件、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6000.00元(大写:柒万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缴纳、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等形式,若采用现金缴纳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期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不予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账户名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账 号:24100601040006193 , 若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等形式,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8.投标人两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未作任何说明放弃投标的,将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被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拟派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1. 本项目为楚雄市吕合镇集镇供水工程第一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资质等级:暂定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若琪
项目负责人:岳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