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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21  截至日期:2017-05-11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86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配套道路(L22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经投【2017】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配套道路(L22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渝高新经投【201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重庆皇庭九龙珠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配套道路(L22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

   2.2项目概况:道路全长约284.485米,独立导流道D1、D2分别长约190米、160米,标准路幅宽16米,双向2车道,建设同时完善泄洪通道、绿化、综合管网、交通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531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从施工准备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决算审计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2.4招标范围:皇庭珠宝文化产业园配套道路(L22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等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按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在本市参与监理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监理企业,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项目拟派监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1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不交招标文件资料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23-6818603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   

 联 系 人:兰老师                            

 电    话:023-63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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