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24 截至日期:2017-05-17 所在地区:安徽/阜阳市 浏览次数:524
核心提示: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改及园区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阜阳市颍东区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改及园区配套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阜阳市颍东区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可进行项目准备,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由阜阳市颍东区政府批准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阜阳市颍东区政府授权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改及园区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改及园区配套工程PPP项目。
2、项目授权主体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
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颍东区。
5、项目进度
本PPP项目共需建设10条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目前全部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部分及其附属设施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6、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标段划分:
6.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阜阳市颍东区建设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共10条市政道路及其附属的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桥涵、公交站台等配套工程,道路总长度约27.464km。
6.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PPP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9445.80万元,其中:资本金17889.16万元,占总投资的20,债务资金71556.64万元,占总投资的80。本项目资金采用PPP模式筹措。
6.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
6.4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资金来源为阜阳市颍东区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
7.1项目运作方式说明:颍东区人民政府授权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的社会资本达成合作,与其签订PPP合作协议;颍东区人民政府指定阜阳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合作社会资本签订股东协议,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其中阜阳东兴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但不参与股权收益分配;社会资本方以货币资金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95。
项目公司后,项目实施机构再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拥有项目固定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运维管理权和收益权。项目公司可与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为本项目融资。在项目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项目运营期,由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政府方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相关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颍东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2合作期:确定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其中单条道路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10年。
8.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8.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阜阳市颍东区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
8.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3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4申请人在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有三个合同金额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含高速公路)工程的投资或者建设或者运营业绩(其中至少一个建设业绩)。
8.5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包括: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注: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应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五个工作日之内,若提供多个账户的存款证明则必须为同一工作日开具,且需提供银行提供的存款证明开具当日每个账户的账目来往明细单。
8.6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7近一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8.8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10.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多5家合格申请人入围。
1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4月24日起可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1.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申请文件。
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9:30,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12.2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12.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颍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阜阳市北京路立交桥东南角。
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0558-2316231
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人:张关祥、周帅
联系电话:0311-69052085、13103192224
联系邮箱:rhahxtfgszb@126.com
传真:0311-6905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