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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广西平果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以百水水建[2013]28、2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果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百水水建[2013]28、2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4〕5号文《关于下达广西2013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下达了广西平果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工程投资计划3000万元,项目法人为平果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平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110号,现对该项目已由平果县水利局以平水发〔2013〕48号文及百色市水利局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平果县2013年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4-G1-0060-KL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平果县四塘镇灌区。

  建设规模:新增灌溉面积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81日,完工日期为201410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平果县2013年四塘镇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及平果县四塘镇印山灵塘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含渠道二次运输工程、塘坝工程、堰坝工程、塘坝二次运输工程、标志牌、滴灌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管道制作与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改造渠道长度41.87KM,新建、改造渠系附属建筑物54座,其中新建分水闸44个,改造涵洞10座;改造小型山塘7座,小型引水堰坝2座,新建提水泵站2座,新建泵站控制管理房2座,新建灌溉过滤系统管理房4座,新建高位调节水池2座,铺设PE灌溉干支管道82.04 KM,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其中:

  I标段:平果县2013年四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安邦村渠道),渠道工程7833米、临时道路工程2.4公里等。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总投资约172.253286万元。

  II标段:平果县2013年四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灵塘村渠道1)及平果县2013年四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灵塘村渠道2、灵塘村塘坝、堰坝),渠道工程9573米、标志牌1个、临时道路工程2.4公里等;渠道工程4998米、塘坝工程(主要新修建混凝土排水系统)等。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总投资约526.158811万元。

  III标段:平果县2013年四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印山村渠道1、印山村山塘改造)及平果县四塘镇印山灵塘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濑江片区土建及管道安装、狂塘片区土建及管道安装),渠道工程8449米、标志牌1个、山塘改造工程3座等;新建105m3水池1座、引水渠100米、安装工程(安装滴灌PE管32489米)等;新建500m3水池1座、安装工程(安装滴灌PE管36128米)等。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总投资约555.451549万元。

  IV标段:平果县2013年四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印山村渠道2、印山村山塘改造)及平果县四塘镇印山灵塘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百作片区土建及管道安装),渠道工程8341米、山塘改造工程1座等;新建500m3水池1座、控制房1间、彩钢房1间、安装工程(安装PE管32491米、闸阀井139座、排气阀165座)等。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总投资约367.850245万元。

  V标段:平果县四塘镇印山灵塘灌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灵塘片区土建及管道安装),新建500m3水池1座、控制房1间、彩钢房1间、安装工程(安装PE管41024米、闸阀井156座、排气阀166座)等。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 2014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总投资约176.56412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I标段15万元、II标段50万元、III标段50万元、IV标段35万元、V标段15万元(概算投资小于1000万元的水利项目不需提供)。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节水改造工程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且提供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平果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原件。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4 630日至74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在平果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基本账户复印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4年7月3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信息表打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信息表打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仅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3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722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果县水利局

  地 址:平果县平中路3号

  邮 编:5314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776-5828636

  传 真:0776-582863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系人:黄凤朵

  电   话:0776-2871888

  传   真:0776-283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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