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4-28 截至日期:2017-05-22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33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煤浆厂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7】62号 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煤浆厂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7】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门头沟区门头沟区城子大街西侧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62957.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38869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19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及电梯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4-28 9:00:00 至 2017-5-3 16: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5-11 9:00:00 至 2017-5-15 16: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5-22 16:00:00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袁野
电 话: 69829372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北京青年湖支行
账 号: 0200204309200001785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西建行北侧恒辉写字楼3层
邮 编: 102300
联 系 人: 卢倩倩
电 话: 69840890
传 真: 69840890
电子邮件: 490877384@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账 号: 11170101040007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