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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2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河南/洛阳市  浏览次数:418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新安县长江大道北京路至上河村段(含地下综合管廊)设计,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新安县长江大道北京路至上河村段(含地下综合管廊)设计,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城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新安县长江大道北京路至上河村段(含地下综合管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101号
财政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3-664】
2、项目名称:新安县长江大道北京路至上河村段(含地下综合管廊)设计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安县规划水城区域内,建设起点位于北京路,终点至城关镇上河村,道路路面设计宽度36米,地下部分设计为综合管廊,采用三舱断面。道路总长度约为1.2公里,总投资约为1260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地点:新安县
6、招标范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的后续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设计周期:60日历天
9、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在相应各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缴纳证明)。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记录;同时必须出具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单位,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
2、报名需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缴纳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缴纳证明);近三年财务报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5月25日上午08时4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开标人员名单:许晓霞、安秀环。
七、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收取办法依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城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262360
联系地址:新安县老城十字街党校院内
招标代理: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与鸿都路交叉口西南角时代公寓1614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孙先生
联系电话:15716727027
邮    箱:hnlyfz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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