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3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大足区濑溪河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
1.招标条件
大足区濑溪河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与项目业主均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龙岗街道办事处。
2.2 设计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次设计系对大足区濑溪河城区段流域沿岸两侧范围内的环境予以综合整治并对沿岸园林景观予以提档升级,规划综合整治的河道流域长度约4500.00米,从狮子桥至清明桥,沿岸两侧岸线整治宽度约10.00米至50.00米,所涉及的环境综合整治的总面积约150000.00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沿岸两侧综合整治范围内的沿河排污口截流并接入污水管网,新建沿岸部分园林景观(含:可能涉及的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假山、雕塑、地面铺装、驳岸、景观照明等),对沿岸既有部分的园林景观结合此次综合整治的整体设计风貌予以提档升级,新建或改建部分地下综合管网(含:雨污排水管网、照明等地下管廊)。
2.3 招标范围:
2.3.1 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基础设计资料(含:原始地形图及设计范围红线),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2.3.2 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园林、市政、水利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
2.3.3 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后续服务工作。
2.4 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2)方案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3)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单独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未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及其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3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基础设计资料、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招标文件、基础设计资料、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本),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条的规定。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05月25日13: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5日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7年05月08日11:00时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7年05月10日18:00时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19楼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23)437280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23)68881911-9022、(023)63066099
传 真:(023)6869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