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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3  截至日期:2017-05-24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37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新增1.5平方公里地块平场及配套道路、管网-丰都县龙河新城互连互通道路项目中2号路道路和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龙河新城新增1.5平方公里地块平场及配套道路、管网-丰都县龙河新城互连互通道路项目中2号路道路和龙河新城B3-09/02地块、B4-01/02地块、B4-02/02地块等周边平场工程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5】624号文和丰都发改委发【2017】1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龙河新城新增1.5平方公里地块平场及配套道路、管网-丰都县龙河新城互连互通道路项目中2号路道路和龙河新城B3-09/02地块、B4-01/02地块、B4-02/02地块等周边平场工程。

2.2工程地点:丰都县龙河新城。

2.3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由龙河新城B3-09/02地块、B4-01/02地块、B4-02/02地块等周边平场工程和二号路组成。平场土石方量约 3473632立方米长,道路长约1422米,双向4车道,宽度24米,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建安投资约1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范围内的平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支护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五年(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1个及以上和独立承担过2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平场土石方工程1个及以上。

3.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4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5月3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23日 12 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5月24日9 时30 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都县建委5楼

联系人: 隆老师

电  话: 157236353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地产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廖超

电话:023-63677385

传真:023-636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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