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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3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河南/许昌市  浏览次数:24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长葛市第四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综合[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葛市第四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综合[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长交建 [2017]GZ 028号

2.2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长葛市,西起S225,东至高西路,道路全长760米,断面设计为10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15米(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10米(绿化带);包括道路新建机动车道、人行道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机动车道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为彩色步砖,排水管道为钢筋砼承插管。

项目总投资7899152.57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19521.74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899152.57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219521.74元、规费、税金);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含)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5月 2日至 年 5月 8日内进行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投标人在 2017年 5月 2日至2017 年5 月 8日 18时 00分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旧版网站)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5 月25 日上午 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 4楼409)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丽园商务区9#楼8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69484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5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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