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5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7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重庆市江津区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已由江津区发改委(津发改珞园【2017】35号)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江津区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已由江津区发改委(津发改珞园【2017】35号)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江津区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综合保税区选址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重庆市江津区综合保税区自建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建设工程,建设约11万平米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
2.3 勘察设计总周期: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阶段10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15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该周期包含在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等),标准厂房和保税仓库、室内装修、室外环境(含绿化、配套管网、道路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阶段的配合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燃气、通讯、节能、消防、道路、绿化、(高)挡墙、(高)切坡、深基坑挡护等附属设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不含特殊或专业生产工艺及相关设备的勘察与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模及设计内容自行测算,风险自行承担)。
2.5 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详招标文件要求)。
(4)市外勘察设计企业投标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须具备上述3.1条中(1)款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具备上述3.1条中(2)款的勘察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7年 5月 5 日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73304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3)61069789
传 真:(023)6106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