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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8  截至日期:2017-06-01  所在地区:内蒙古/兴安盟  浏览次数:329

核心提示:兴公资交易【2017】建设(公开)0096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二水源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科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旗

兴公资交易【2017】建设(公开)009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二水源水源地保护项目已由科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局以旗发改[2015]225号、[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城市自来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科右前旗科尔沁镇。
    2.2 建设规模:十眼水源井水源地保护。
2.3 计划投资:12685.49万元。
2.4 计划工期:45天。
    2.5 招标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征地拆迁、保护林带种植、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染物防治措施、污水管线和垃圾转运站。以上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 2017年 5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企业法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5室报名。
4.2投标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A4纸打印的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一份,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携带U盘(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 2017年 5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4以上报名资料出具公证书均无效,不予承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17年6月1日上午9:00分,地点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科尔沁右翼前旗城市自来水管理中心 
       地    址:科右前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403室)
       邮    编:137500          
       联 系 人:李志国           
       电    话:13514820639                
(2)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原盟公安局办公楼       
       联 系 人:秦圆圆   
 电    话: 0482-8370079  
  (3)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兴安南路兴安盟建设银行北侧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1345139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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