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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09  截至日期:2017-06-13  所在地区: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水县板瓦水库扩建工程经怒水规计发﹝201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水市板瓦水库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板瓦水库规模属小(一)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扩建后由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及左岸输水泄洪隧洞组成,引水工程由取水坝、引水隧洞、渡槽和引水渠道组成,输水工程为管道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及输水泄洪隧洞为4级建筑物,其余为5级建筑物。
2.2 招标范围:本次对管道工程进行招标,钢管起始位于输水隧洞出口处的闸阀井,结束于蛮赖背面的山地,管首设计流量为0.194m3/s,管末设计流量0.057m3/s,管道进口高程为1344.17m,出口高程为904.00m。钢管管材主要采用无缝钢管,过水田时采用了球磨铸铁管。钢管设置5条支管,位置分别为0+824.60、1+626.10、2+233.60、3+000.40、5+721.0,灌区的人饮及灌溉由这5条支管承担。钢管沿途设11个阀门井,依照地势设置了放空阀及排气阀,根据支管分水位置设置了控制阀及检修阀。建设内容包括管槽开挖与回填、金属结构安装、镇墩、闸阀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
(2)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5)安全员和质检员证件须为水利行业部门颁发;
(6)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及质检员资格证书、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省外企业)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1200元)整,图纸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 月 13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水市板瓦水库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元华               
电    话:0886-3625144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义娟  
电    话:1398861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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