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1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宁夏/吴忠市 浏览次数:31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城市集中供热中心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已由同发改审发【2017】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住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城市集中供热中心项目(一期)施工及监理已由同发改审发【2017】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城
2.2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及标段内容: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清水供热中心沿西环路经永安街至永康路南北街建设一级供热管网(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二标段施工:永安街至同心路建设一级供热管网(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三标段监理: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建造师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及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技术、资金实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报名。(注意:投标单位若未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则投标保证金随机账号将无法获取,最终报名审核情况以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4.2凡具备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监理标段需上传全国注册监理证书的扫描件,被委托人及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区、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同心县
邮 编:751300
联系人:田兴平
电 话:0953-863760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九楼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17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