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1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江苏/宿迁市 浏览次数:521
核心提示: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2017年供热管网工程已经宿区发改备[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2017年供热管网工程已经宿区发改备[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运河宿迁港产业园 ;
1.2工程规模:1、国电-港城路-徐淮路段供热管网工程, 2、国电-杨圩河-经七路段供热管网工程;敷设DN500热气管道全长约8公里。
1.3工 期: 45日历天/标段;
1.4质 量: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并移交给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第一标段:国电-港城路-徐淮路段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约3208万元;
第二标段:国电-杨圩河-经七路段供热管网工程施工,约835万元;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优先中其投标报价较大的标段。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管道GB2级,含GB2(1)、GB2(2)、GB2);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 11 日上午8时30分至5月 17 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 ,详情请查阅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2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运河港区
联系人:焦峰
联系电话:134850962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丁益泉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