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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1  截至日期:2017-06-07  所在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浏览次数:31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平路、金龙路口至政务中心至平山村委会DN200给水管道已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大姚县城镇供排水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平路、金龙路口至政务中心至平山村委会DN200给水管道已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大姚县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业主为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出资比例为 100%。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大姚县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平路、金龙路口至政务中心至平山村委会5740米(双向)PEDN200给水管道;
2.2工程项目地址:大姚县金平路、金龙路口至政务中心至平山村委会;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管道长2071米;
2.4计划投资:34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5月11日至 2017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白塔广场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1.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项目开标前,监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凭证为准,未到账者取消投标资格)。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姚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24109301040006134
4.1.3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证件: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证(含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转帐凭证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7年6月7日9时0分,地点为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塔广场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作为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不到场开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姚县县城                      
联系人:沙工                          
电话:0878-6222135                    

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彝人外滩如意港D3
联系人:沈工   李工
电话:18987817006  135778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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