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2 截至日期:2017-06-07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319
核心提示:根据花发改基[2014]167号文、[穗花国规函[2016]1406]、穗规花都[2014]24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根据花发改基[2014]167号文、[穗花国规函[2016]1406]、穗规花都[2014]24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现对公益路(三东大道-平步大道)工程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公益路(三东大道-平步大道)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61078085,1345047494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 公益路(三东大道-平步大道)。
四、项目概况: 南起三东大道,北至平步大道,全长1.68公里,道路标准宽度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及电力管沟工程等。工程建安费暂定为11415.3134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项目编号】: JG2017-3551
3、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及电力管沟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技术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规模:南起三东大道,北至平步大道,全长1.68公里,道路标准宽度40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及电力管沟工程等。工程建安费暂定为11415.3134万元。
4、招标控制价为:114152801.42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00时00分至2017年6月7日14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6月7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5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6月7日15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6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4、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09时30 分至2017年6月9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注:(1)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2)对于特殊性工程、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或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077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紫薇苑北楼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五、《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六、其他事项: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