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2 截至日期:2017-06-06 所在地区:河南/驻马店市 浏览次数:26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舆县王栋桥安置社区外联给排水管网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改委,【2016】7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王栋桥安置社区外联给排水管网项目已由驻马店市发改委,【2016】7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舆县王栋桥安置社区外联给排水管网项目
建设地点:平舆县王栋桥安置社区
2.2工程质量:合格
2.3建设规模:铺设给排水管网线7781米。
2.4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并具备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必须与报名、开标、项目施工时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企业注册地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
3.5、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两个或以上(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人员配备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需具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测量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配备齐全有效且为市政专业;
3.7、2014年1月1日以来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
4.2 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开标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为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无行贿犯罪查询函;(5)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出具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7)类似工程业绩两个或以上;(8)七大员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开标时需同时携带七大员身份证原件);(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6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一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 17:00 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30 万元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第几标段,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 户 行:中原银行平舆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31010002412011
联系电话:518960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839659888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513970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