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2 截至日期:2017-05-18 所在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1207G170031.招标条件规划西十路及前进街西环路至规划西十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望发改{2017}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
项目编号:SG1207G17003
1.招标条件
规划西十路及前进街西环路至规划西十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望发改{2017}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规划西十路及前进街西环路至规划西十路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望奎县西十路、前进街西环至规划西十路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2.5标段划分:1标段:道路工程
2标段:步道板、路缘石、台阶及路侧石工程
3标段:给排水工程
4标段:路灯及亮化工程
5标段:绿化工程
2.6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计划工期:2017年06月06日-2017年09月30日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3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6 应出具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2日至2017年05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到绥化市建设大厦二楼;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4.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拒绝出售招标文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0)《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
(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包含本项目时间)
(12)应出具望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包含本项目时间)
(1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的市政综合工程(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完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须为已竣工验收项目且同时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页版纸质证明材料及可查询网址)所有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或者需要提供网页截图的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的视为登记无效,以上证明材料中需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如均未体现本条所要求的内容,需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14)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项目经理1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专业)、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 1人;质量员、施工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及职称评审表正本原件且带外语、计算机成绩的评审表正本,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15)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须体现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名称,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名称,弹出的报名成功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4.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6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所用成员及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8施工图请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绥化市望奎县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联 系 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7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