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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5  截至日期:2017-05-19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31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标准厂房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清行政许可[2012]527号、津武清行政许可[2013]55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标准厂房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清行政许可[2012]527号、津武清行政许可[2013]554号、津武审批[2015]128号、津武审批投资[2017]279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武清区兴科百纳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7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武清区兴科百纳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120494.87平方米,立项总投资额:37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标段工程名称:建设标准厂房(7-10#楼、11#宿舍楼、12#楼、13#楼)工程,建筑面积:49764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约12000万元。厂房(7#-13#):7栋,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3-5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424平方米,最大跨度8.4米,高度7.8米。基坑最深约3.8米。招标范围:建筑(含桩基础)、装饰装修、电气安装、给排水、采暖、消防水、消防电等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7年07月30日 至 2018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武清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7)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按照建筑 [2012]141号执行,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领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本条款为准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5月22日至2017年0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形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负责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负责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兴科百纳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巨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云景道1号
邮政编码:301700 联系人:李国超 电话:59678676
传  真:59678676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08室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郭彬 电话:58316026
传  真:583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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