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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8  截至日期:2017-05-25  所在地区:江苏/盐城市  浏览次数:35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系统项目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以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及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系统项目已由盐城市人民政府以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区2016年度城市建设任务的通知 盐政发【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区范围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6月17日。 
5.工程规模: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污水管道长度约3公里,总投资约2400万元。
6.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本公告为第 1   标段。  
标段编号:3209011608150102-BD-002
标段名称: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范围:市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管道长度约3KM,总投资约2800万元。
工期:10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4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4.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6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7日至2017年05月23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手动获取(登陆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获取(盐城市区)中实时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盐城市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 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 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 15365669331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东进路东进装饰城5楼
联 系 人:夏天
电 话: 15189307111
传 真: 025-831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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