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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8  截至日期:2017-06-08  所在地区:河南/焦作市  浏览次数:30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已由 焦作市发改委以焦发改行二【2017】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已由 焦作市发改委以焦发改行二【2017】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施工标: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主要包括截污管道、内源污染控制、岸线修复和生态修复等,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截污管道工程施工。
监理标: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截污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2.4 计划工期:53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
工程施工标段:
第一施工标段:田涧沟(东大沟)截污管道总长13016.50米,管道沿两岸敷设。左岸管径 DN400-DN1200,总长8005米;右岸管径 DN400-DN600,总长5011.50 米,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3008万元。
第二施工标段:白马门河截污管道总长10455.3米,分南北两段,北段管径DN500-DN800,长5082米;南段管道管径 DN500-DN1200,长5373.30 米,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2975.96万元。
第三施工标段:群英河(影视路—太行路)截污管道管径DN500-DN600,长3821.5米。瓮涧河(影视路—北环路)截污管道管径DN400-DN600,长1579米。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北侧污水管道工程截污管道总长4653.6米,包括南通路至普济河、南通路至群英河及塔南路至瓮涧河三段管道。南通路至普济河管径DN1000,长353 米;南通路至群英河管径 DN400-DN1500,长2102.6 米;塔南路至瓮涧河管径 DN400-DN1500,长2198 米,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2515.07万元。
 
第四施工标段: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总长15055.5米,分南北两段。北段分东西两部分,东岸管径 DN400-DN1800,长5983米,西岸管径DN400-DN1350,长 4887 米。南段管径 DN1800,长4185.5米,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5286.39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1-3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3个标段但仅能中1个标段。
工程监理标段:
第一监理标段:田涧沟(东大沟)截污管道总长13016.50米,管道沿两岸敷设。左岸管径 DN400-DN1200,总长8005米;右岸管径 DN400-DN600,总长5011.50 米。
第二监理标段:白马门河截污管道总长10455.3米,分南北两段,北段管径 DN500-DN800,长5082米;南段管道管径 DN500-DN1200,长5373.30 米。
第三监理标段:群英河(影视路—太行路)截污管道管径DN500-DN600,长3821.5米。瓮涧河(影视路—北环路)截污管道管径DN400-DN600,长1579米。南水北调焦作城区段北侧污水管道工程截污管道总长4653.6米,包括南通路至普济河、南通路至群英河及塔南路至瓮涧河三段管道。南通路至普济河管径DN1000,长353 米;南通路至群英河管径 DN400-DN1500,长2102.6 米;塔南路至瓮涧河管径 DN400-DN1500,长2198 米。
第四监理标段:李河(南山路—新河)截污管道总长15055.5米,分南北两段。北段分东西两部分,东岸管径 DN400-DN1800,长5983米,西岸管径DN400-DN1350,长 4887 米。南段管径 DN1800,长4185.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1-3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3个标段但仅能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1.5 投标人在2014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1.6 拟派项目经理在在2014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1.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提供官方网站截图、2016年11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查询方式)。
3.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且在有效期内,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1.10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11月以来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2.4 投标人在2014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2.5 拟派项目总监在在2014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网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公示截图。
3.2.6 投标人提供2016年11月以来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
3.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5月18至2017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9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8日9 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多功能二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焦作市龙源路1111号               
邮    编:       454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91-87964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112号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39162198    
传    真: 0391-882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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