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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19  截至日期:2017-05-24  所在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浏览次数:267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库伦旗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库发改字【2016】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气象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

一、招标条件:
库伦旗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库发改字【2016】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气象局,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库伦旗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规模:总建设占地总面积为25530.00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3541.6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189.36平方米,附属用房352.28平方米。同时,对项目区室内外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建设。
2.4 建设地点:库伦旗新城区南环大桥西160米,30米大道北侧。
2.5 投 资 额:总投资额1928.26万。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监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
3.2 投标人为合格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3 本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7年05月18日—2017年05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前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二)报名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报名要求
报名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带清晰二维码资质证书复印件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4.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以下4、5项);
4.3 资质证书副本(全本)或带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4 税务登记证副本;
4.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单位缴纳的至少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8 申请人需出具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9 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候标厅服务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6.1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伦旗气象局
联系人:邹局长                   
联系电话:1372205275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水域蓝湾CD区南门西50米
联系人:刘洋
电话:0475-8515881  188475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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