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关于沈阳市旧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的委托,为沈阳市旧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上水改造项目(和平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旧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文件名称:关于沈阳市旧弃管住宅区综合改造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沈发改审字【2012】184号
3.招标单位:沈阳市和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
4.建设地点:沈阳市区内
5.工程规模:更换改造地上给水管线57.8万米等。
6.项目总投资(万元):149340.84
7.资金来源(万元):中央投资0区县投资0.00
省级投资0.00自 筹0.00
市级投资119500其 他29840.84
8.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上水改造项目(和平区)
10.标段划分:
11.招标内容:监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2014年8月15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14.质量标准: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9.5
16.投标保证金(万元):1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4年7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8日
2.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
携带盖有公章的网上报名回执单及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有效期内(经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4年7月14日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4年7月18日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7室)
5.招标文件售价(元):6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9:00分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和平区房产行政管理所(公章)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98号邮 编:
联系人:康大为电 话:024-833030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 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邮 编:110002
开户行: 电 话:024-22892898
账 号: 联系人:赵秀波
传真电话:024-22850099
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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