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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2  截至日期:2017-06-15  所在地区:吉林/长春市  浏览次数:496

核心提示:招标项目编号:JTZHB-2017-09(SG)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监察执法大队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TZHB-2017-09(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察执法大队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九台区房屋土地征收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察执法大队办公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标段划分及规模:建筑、采暖、排水、消防、电气等改造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结构形式:详见图纸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9月1日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并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无在建工程。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所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近半年以内的社会保险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 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控制价见招标文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房屋土地征收局  

联系人:胡力

电话:1810431967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台区工农大街11号   邮编:130500  

 联系人: 侯冬梅   联系电话:1554353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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