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陈安置小区二期室外的沥青道路、雨污水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陈安置小区二期室外的沥青道路、雨污水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ZB-20170536
2.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洛阳市吉利区,北临中原路,南临河阳路、西临韩白路,东临紫金路。
2.3 项目规模:沥青道路长约3750米,雨水管线长约1471米,污水管线长约3363米。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雨水系统:
(1)西侧从井Y15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其中:井Y15 由一标段施工。
(2)东侧从13#南轴线西延长线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其中:二标段施工包含井Y25到市政、井Y39到市政的管线连接。
2.4.2污水系统:
(1)西侧从井W88至W88-12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 其中:井W88、W89、W891、W892、W88-13、W88-12由一标段施工。
(2)东侧从13#南轴线西延长线至16#东山墙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其中东侧污水一标段部分从井W130至W134部分由二标段施工。各主楼按合同将污水接至室外,与室外污水连接部分由室外污水管线施工单位施工。
2.4.3道路工程:
(1)西侧从7#南轴线向东延长至16#东山墙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
(2)东侧从13#南轴线向西延长至19#西山墙为界限,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
工期:道路工程:从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总工期30日历天;
雨、污水系统:从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总工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验合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能确保工程实施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投标单位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经理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合同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2016年度以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9.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4.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无须提供证书原件);
4.1.3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的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1.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1.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1.8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9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以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备注:1、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领取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4.3 领取地点:洛阳市九都路与芳林路红东方公寓楼1311;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09时00分;
6.1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南路28号青皮树酒店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河阳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379-66912962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科技园综合办公楼5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崔女士
电话:15038542387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