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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3  截至日期:2017-06-20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42

核心提示:根据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文,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消防巡查检查、消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

根据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文,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消防巡查检查、消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保修期内)安全服务外包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自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法资质、专业技能和实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消防巡查检查、消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保修期内)安全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7-0220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本次招标的消防服务主要包含:重庆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消防监控项目;重庆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消防巡查、检查服务项目;重庆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气体报警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线型光束探测感烟系统,分布式感温光纤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排烟天窗系统,智能疏散和应急系统,厨房自动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车楼停车楼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独立防排烟系统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外包服务。

2.2、主要内容见下表:

名称

主要内容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交通枢纽消防巡查检查、消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保修期内)安全服务项目

一、服务范围:

1.承担消防监控工作,24小时监控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警和故障报警;每日设备的自检、消音、复位;操作消防监控室消防设施设备等工作。

承担综合交通枢纽公共区域(含屋面)消防日巡查工作,月检查、季检查、专项检查工作,施工现场防火检查监管工作。

2.承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线型光束感烟探测系统、分布式感温光纤系统,包括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模块、管线、声光报警装置、主机、火灾显示盘、EPS电源、联动控制台、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分布式感温光纤等相关设备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3.承担气体报警灭火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装置、气体释放灯、启动停止按钮、主机、联动控制柜、管网、气体钢瓶、非管网等相关设备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4.承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包括终端传感器、后台主机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5.承担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包括门体、闭门器、顺位器、电机、控制箱、控制按钮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6.承担排烟天窗系统,包括紧急控制单元、通风开关、控制箱、蓄电池、电动推杆、同步平衡器、风雨感应器、排烟天窗、管线等相关设备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7.承担智能疏散系统,包括控制主机、消防应急电源、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火灾报警主机等相关设备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8.承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识等相关设备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9.承担独立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风道、风口、防火阀等相关设备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10.承担建筑物外墙为界,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停车楼停车楼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湿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室外水泵接合器及各阀门器件等相关设备、管网,包括防火卷帘水幕电磁阀及管网,包括室内消火栓箱里灭火器、自救呼吸器、灭火毯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11.承担灶台自动灭火系统,包括易熔断金属感温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器、驱动气体钢瓶、灭火剂钢瓶、联动阀、管网、喷嘴、阀门、控制盘等相关设备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12.承担消防水炮灭火系统,包括水炮控制主机、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水流指示器、电磁阀、消防水炮及电源等相关设备、管网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

三、勤务安排: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文员兼后勤、维保人员实行行政班加业务班相结合的上班方式;维保人员应保证白班、夜班在岗人数合理;检查巡查人员、监控人员实行三班倒,24小时监控巡查。所有人员必须在综合交通枢纽驻场工作,员工个人不得在外兼职,在机场入职期间,企业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其他项目工作;若出现以上情况,招标方管理机构将对中标方进行相应的人员工资扣罚,对所在企业扣除考核分值。

2.3、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2.4、项目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5、外包服务合同期限为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2.6、特别说明

本次招投标以综合交通枢纽投入使用为时间节点,合同开始日为综合交通枢纽启用日,暂定2017年8月1日,若启用时间有调整,合同开始和结束日作相应调整(综合交通枢纽的启用时间以甲方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或一级资质;

(2)综合交通枢纽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注明:投标人资质须符合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3.1.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筑物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技术服务业绩。

3.1.4、2014年-2016年近三年时间内,消防行业实际服务期限须连续满三年年限(以合同原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5月 31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 20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开标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6月 20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23-67152406                          电  话:023-61819578

传  真: 023-67152406                          传  真:023-6188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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