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3 截至日期:2017-06-07 所在地区: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 浏览次数:477
核心提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对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进行 竞争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委托,对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 0612-1741B0570417
2. 招标项目及范围: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1个包)。
包号:1
2.1项目名称: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
2.3项目授权主体: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4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2.5采购需求:
(1)项目范围及建设内容
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建设内容为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包括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近期(2021年)为6000 m3/d,远期(2031年)规模为1.2万m3/d,配套建设污水DN200-DN800污水收集管道总长24032m。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10685.3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总投资为3683.0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03.69万元,建设期利息79.39万元),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为7002.2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851.27万元,建设期利息150.95万元)。本项目总投资不包含远期增加的构筑物及相应设备的费用。
(3)项目合作期限:污水处理厂合作期共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共1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注: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3.1.1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书面声明和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1.2资本实力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牵头方)2015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含本数)(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3.1.3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其中一方)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的资质,可视为申请人的资质(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其中一方)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建设或运营过规模1万吨/日(含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BOT(或PPP)项目业绩。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其中一方)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的业绩,可视为申请人的业绩(但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申请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3.1.7关于联合体申请: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2、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7-05-12 09:00:00 —— 2017-05-19 17:30:00。
4.2、发售标书地点。
4.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1元。
4.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05-20 17:30:00(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06-07 09:30: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207室 。
5.3、开标时间: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4、开标地点: 报名成功后于系统的项目信息中查看。
5.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7-06-07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6. 其他
6.1、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6.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6.4、电子标: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7. 联系方式
代 理 机 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12楼
邮 政 编 码:
项目联系人: 李工、谢工、钟工
联 系 电 话: 0898-66789183、18617312389、1368223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