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4 截至日期:2017-06-08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0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沱高速互通至园区物流主干线建设项目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文(涪发改委发【2013】9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沱高速互通至园区物流主干线建设项目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文(涪发改委发【2013】9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招标人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城市次干道,道路全长约3300m(一座约200米桥梁),标准路幅宽8m双车道(其中,横一路与横二路间、华峰铝业与东升铝业搬迁项目间为四车道),两侧人行道宽度各3米,配套建设给水管网,雨水、污水管网,照明工程以及交通标志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勘察(工程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勘成果报告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附属设施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和交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技术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70 日历天。
(1)勘察周期:中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
(2)设计周期:项目初步设计必须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含评审后修改完成)。施工图设计必须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后15个日历天完成(含评审后修改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和勘察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勘察资质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清溪有色金属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3-8567922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两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8983311919